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第十三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〈人民陪审员培训、考核、奖惩工作办法〉的通知》(法发〔2019〕12号)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,现有46名人民陪审员于2025年3月26日任期期满(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时,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),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。 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名单如下: 丁晓飞、王位、吕伟杰、朱佳杰、朱晓明、伍一声、庄丽明、刘玉鸣、许忠强、孙媛、苏晓娟、李建忠、吴寅杰、余燕清、沈奇超、沈凯、沈烈、张肖妹、张秀丽、张国、张洁、张晓丽、张海钢、陈国方、范江龙、范培州、郁萍、金立涛、金振华、周伟强、於晓力、郑叶飞、郑忠祥、赵敏强、俞海燕、祝龙浩、顾杰、钱吉怡、黄晓丹、黄悦、章小燕、章飞强、程金轩、蔡飞、穆蕾、魏国根。 特此公告。 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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